临近交割日,ETF期权交易的注意事项!很多散户朋友,尤其刚接触期权或者对“交割日”一知半解的,很容易在ETF调仓期和期权到期日踩坑,你知道吗?ETF期权交割日是期权合约到期的关键时点,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相关规则和风险。
ETF 期权采用实物交割(行权时涉及 ETF 份额的交收),这个呢,是需要记住以下两个方面:
(一)交割日与行权日的重合性
ETF 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与行权日为同一日(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节假日顺延)。当日收盘后,未平仓的实值期权将自动行权(除非投资者主动提出放弃),虚值期权则自动失效。
例如,50ETF 期权 2403 合约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3 月第四个周三,若投资者持有行权价 2.8 元的认购期权,且当日 50ETF 收盘价为 2.9 元(实值),则收盘后将自动触发行权。
(二)行权后的实物交收流程
认购期权买方行权:需按行权价支付资金,换取对应 ETF 份额(1 张期权对应 10000 份 ETF)。例如,行权价 2.8 元的认购期权行权时,每手需支付 28000 元(2.8×10000),获得 10000 份 50ETF。
认沽期权买方行权:需交付对应 ETF 份额,按行权价收取资金。例如,行权价 2.8 元的认沽期权行权时,每手需交付 10000 份 50ETF,收取 28000 元。
若投资者行权后资金或 ETF 份额不足(如认购期权买方账户资金不足、认沽期权买方 ETF 份额不足),将被视为 “行权失败”,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券商收取违约金)。
以上素材来源于:财顺说期权
临近期权交割日——了解自动行权与放弃行权规则
部分交易所设有“自动行权”机制。对于实值期权(通常实值额达到一定阈值),若买方未明确表示放弃行权,交易所会自动执行行权操作。若买方因资金不足无法行权,可能被视为违约。
若买方决定放弃行权(如持有虚值期权),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向券商提交“放弃行权申请”,否则可能被自动行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临近期权交割日——考虑平仓操作
若投资者不想参与交割,最稳妥的方式是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平仓。
买方:通过卖出持有的期权合约,收回部分权利金(若合约仍有价值),避免行权义务。
卖方:通过买入相同的期权合约对冲持仓,解除履约责任。
需注意,临近最后交易日时,期权流动性可能下降(尤其是虚值期权),买卖价差扩大,平仓成本可能升高。因此,建议投资者提前1-2个交易日评估是否平仓,避免因流动性不足无法成交。
交割日前市场波动特征
"末日轮"现象:交割日临近时,期权时间价值加速衰减,虚值期权可能短暂"伪实值"但最终归零概率极高。
波动率特征:
交割日前3天及交割日当天市场通常下跌
交割日当天通常是最低点
交割日后3天市场通常触底回升
流动性变化:
实值期权交易活跃,成交量可达平日2-3倍
虚值期权流动性枯竭,买卖价差扩大
合约临近到期时,应该选择平仓还是行权?
投资者可基于标的证券的行情走势及自身交易需求,决定自己的期权持仓持有到期还是提前平仓。
例如,权利方预判标的证券走势对自己有利,或有标的证券的交易计划,可将权利仓持有到期并提交行权委托;否则可考虑择机提前平仓。义务方预判标的证券走势对自己有利、权利方大概率不会行权,或者为了收取时间价值、有应对权利方行权的履约能力,则可将义务仓持有到期;否则可考虑择机提前平仓。
需要注意的是,如期权合约到期未行权,该合约将不再具有价值。
期权是什么意思?
期权是一种赋予持有者在特定时间内(或特定时间点),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权利的金融合约。
买方:支付权利金后,获得行权的权利(可选择行权或放弃),最大损失为已支付的权利金。
卖方:收取权利金后,承担履约的义务(若买方行权,必须按约定价格交易),最大收益为权利金,风险理论上无限(如标的价格极端波动时)。
最后,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做为买卖依据,盈亏自负。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