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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杜宾事件升级 警方介入排查烈性犬养狗人

发布日期:2025-07-29 09:51 点击次数:146

最近,丹阳某小区地下车库的一段视频,像病毒一样在朋友圈炸开了锅。这事儿,简直是年度“狗血”大戏,主角是两只没拴绳的杜宾犬,配角是两位“护狗心切”的狗主人,以及一对被吓得魂飞魄散的父子。这出戏,荒诞得让人想笑,却又笑不出来,因为它直指我们城市生活里一个屡禁不止的痛点:不文明养狗。

冲突的导火索简单粗暴:一位父亲抱着幼童,在地下车库偶遇两只“自由奔跑”的杜宾犬。杜宾犬,那可是犬界“施瓦辛格”,体型健硕,气场强大。小孩子被吓得紧紧缩在父亲怀里,当爹的哪能不心疼?情急之下,一句“要打死狗!”脱口而出,本意是喝止,却不料点燃了狗主人的“怒火”。

接下来的一幕,堪称“年度金句”诞生现场。那位女狗主人,气势汹汹地冲上前,连珠炮似的质问:“咬你了吗?咬你了吗?你要打死谁?”仿佛被威胁的不是狗,而是她亲生的骨肉。旁边的男狗主人也跟着帮腔:“吓到你了那你走啊!”而最令人瞠目结舌的,莫过于女狗主人那句“灵魂拷问”:“怎么了?你死了吗?”这话一出,简直是把“巨婴”的逻辑推向了极致——没造成实质性伤害,就等于没问题?这种“只要没死,就没毛病”的奇葩逻辑,简直是对公共安全和他人感受的赤裸裸蔑视。

这起事件,绝非孤例,它撕开了城市文明养狗的遮羞布。多少人仗着自家狗“温顺”,便任由其在公共场合撒欢,全然不顾他人感受,尤其是对老人和小孩造成的潜在威胁。更何况,这次的主角是杜宾犬!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烈性犬和大型犬限养区范围以及确定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丹阳市作为镇江市的行政管辖范围,杜宾犬赫然在列,属于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无论拴不拴绳,都!不!能!养!这简直是“知法犯法”,在“没拴绳”的违规之上,又叠加上了“禁养犬”的重罪,这责任,可就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没咬到”能开脱的了。

各位街坊邻里,各位爱狗的朋友们,养狗是个人自由,但绝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文明养狗,不只是一种道德倡议,更是沉甸甸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更要命的是,最高法去年2月发布的典型案例明确指出,禁养的烈性犬伤人,犬主负全责!这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是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如果情节严重,犬只甚至可能被依法没收或处理,犬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句“你死了吗?”在法律面前,显得多么苍白无力,甚至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说到这里,你可能要问了,那两位“霸气”狗主现在咋样了?嘿,据我这“城市观察家”得到的消息,这事儿可还没完呢!事发当日,被吓到的男子就已报警。7月21日,丹阳警方已介入调查,并通过小区监控逐户排查这两位狗主人的身份。物业也证实,警方已联系他们协助调查。这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可不是一句“没咬到”就能蒙混过关的,法律的“眼睛”可雪亮着呢!

所以啊,出门遛狗,牵引绳必须拴好,大型犬、烈性犬最好再戴上嘴套,这既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家毛孩子的保护。毕竟,谁也不想因为一时大意,把原本的“萌宠”变成“麻烦”,最终给自己惹来一身官司,甚至让爱犬面临被没收的命运,对吧?就像咱丹阳的锅盖面,讲究的是一个规矩,面要劲道,汤要鲜美,啥都得按规矩来,才能香飘四里,人人称赞!希望咱们的文明养狗,也能像这碗面一样,有滋有味,和谐美满,让咱们的城市生活更舒心、更安全!别让一句“你死了吗?”成为文明社会的耻辱柱,更别让无辜的生命为你的任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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